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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推行方法
1、工作原则
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致云南大学建校100周年贺信精神,以总书记新年代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方位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实行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复试录取行为,切实强化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升管理水平,确保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公平、公正、科学。

2、组织管理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承担主体责任,学院承担主办责任。招生工作严格实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流程。
(一)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研究生院作为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推行及招生信息公开。
(二)学校打造联动工作机制,保障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纪律督查组,负责对复试及录取过程的监督和检查;成立技术保障组,为复试期间提供技术保障支持;成立公共卫生组,负责复试期间校园公共地区平时卫生管理和消毒;成立安全守卫工作组,负责复试场合的安全守卫工作。
(三)各培养单位
成立院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级纪律监察组、根据学科(专业)成立由有关专家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

3、复试方法及复试时间
(一)复试方法
使用现场复试的方法,对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分批次进行复试综合考核。
(二)复试时间
1. 一志愿考生:预计将在3月23日~4月1日之间完成,具体由各培养单位安排确定,并提前公告考生。
2. 调剂考生:选拔及复试将在4月8日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逐步开始,具体以学校实质工作部署和各培养单位安排和公告为准。

4、复试筹备工作
(一)制定并公布复试录取推行方法
各培养单位依据相关需求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推行方法,经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网站公布。方法中应包含复试时间地址安排、复试程序和方法、复试成绩计算办法与其他需要注意的地方等要紧内容。
(二)加大信息公开,准时联系考生
各培养单位可依据实质状况根据复试专业或复试研究方向打造QQ或微信群,准时传达公告需要,引导考生做好复试筹备工作。
(三)遴选并培训员工
各培养单位制定复试员工的遴选、培训方法和行为规范,加大复试导师和员工的遴选、培训和管理。
(四)复试一试题及参考答案管理
各培养单位参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制定复试命题管理方法。所有复试一试题及评分参考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
(五)提高考生服务,准时回话关切
各培养单位应准确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途径,包含联系部门、电话号码等,保证联系途径畅通,并根据有关规定对有关申诉和举报准时进行调查处置。
5、精准划定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
(一)普通统考计划复试分数线
1. 在高于国家B区线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招生计划、生源状况、学科专业培养特征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分学院分专业划定复试分数线(按研究方向招生的专业根据方向划线)。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需要,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须实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因此同一学院相同专业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统筹考虑并划定一致的复试分数线。
2. 除部分专项计划外,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各专业差额复试比率一般高于120%(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的状况除外)。
(二)各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
“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复试分数线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达到相应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以进入复试。
6、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双少生)及加分政策说明
(一)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双少生)
考生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且在在线报名时按需要填报有关信息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可按国家线中“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分数线上线。上线后根据初试总分列入考试报名专业所有考生中进行排序,是不是可以进入复试,需依据该专业一志愿正常上线考生状况、排名状况与该专业招生计划等原因确定。复试资格以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软件查看为准。
网报阶段未在报名网站中进行申报与填报信息不符合需要的,不享受照顾政策。
(二)加分政策
考生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且在在线报名时按需要填报有关信息并申请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部门审核通过方可进行加分。加分名单以研招网下达的加分库为准,加分后达到本方法第五条有关专业复试分数线需要的可进入复试,时间截至考试报名专业复试工作结束之前。
现在加分状况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软件查看,若有疑问请与以下有关部门联系确认:
1.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中组部组织二局
2.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共青团中央年轻人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
3. 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
4. 三支一扶计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
5.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6. 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计划:退役军人事务部就业创业司
网报阶段未在报名网站中进行申报与申报未通过有关部门审核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7、复试工作推行
(一)复试资格及复试安排查看
考生可在复试分数线公布将来根据需要通过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软件查看复试资格。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可通过各培养单位网站公布的信息知道复试时间、地址安排与有关需要和需要注意的地方,同时可下载并打印《复试公告书》《诚信复试承诺书》等。
注意:因各培养单位审核进度不同,请达到分数线但暂未查看到复试资格的考生耐心等待。
(二)缴纳复试费
依据《云南物价局 云南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怎么收费的公告》(云价收费〔2014〕112号文),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成本,怎么收费为两类:同等学力考生为180元/人,其他考生为100元/人,考生在交费时须核对名字、证件号码等要紧信息,并按相应金额交费。
考生需在参加复试前根据需要缴纳复试费,未交费者不能参加复试;已交费者如因本人缘由未能参加复试,不予退费。复试费缴纳办法详见《云南大学财务处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费的缴费指南》(另行公布),详细情况请咨询0871-65032387(此号码仅受理复试费交费咨询)。
(三)资格审察
考生应按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提交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材料)、《云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状况考查表》(附件1)、《复试公告书》《云南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各专项计划需要核查的材料、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材料(仅享受加分政策考生)与资格审察需要中提到的其他有关材料。除此之外,还需按各培养单位需要提供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成绩单,往届毕业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申请复印并加盖公章)、正式发表过的文章、获奖证书、科研成就、本科毕业论文概要等其他能代表个人综合素质能力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察所需材料根据各培养单位需要和指定方法提交。考生应付个人身份信息、提交材料真实性予以保证。在复试、录取审察过程中,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
资格审察需要:
(1)严格核查考生的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材料)原件与考试报名条件中所需要的其他有关材料,同时收存其身份证复印件。
(2)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应提交《云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状况考查表》(附件1),应届毕业生由本人就读学校所在学院党组织填写并盖章;有工作单位职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并盖章;无工作单位职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档案所在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若考生因特殊状况没办法按时提交该表,需详细说明具体状况,并经培养单位赞同后,可暂缓提交。但最迟提交时间不能晚于学校拟录起名字单公示结束前。
(3)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或其他特殊缘由而不可以在线验证报告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对同等学力考生、部分考试报名条件涉及毕业年限的专业学位考生需审察其毕业年限。
(5)对单独考试考生,需核实其本科毕业后工作年限,并收取考生与单位签订的《定向培养合同书》与单位的考试报名推荐信。
(6)已在网报时提交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且符合有关条件的考生:
应届少数民族考生:需提交毕业后在民族地区自治地方就业的《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应届本科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附件3)。
往届少数民族考生:需提交民族地区自治区域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和与民族地区自治地方工作单位签订的《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往届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培养合同书》 (附件4)。
(7)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试报名并进入复试的考生,需核查考生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试报名并进入复试的考生,需核查和收取考生的《考试报名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9)非全日制专业考生在复试前需签订《云南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关政策知情承诺书》(附件5)。
(10)所有考生在复试前应签订《云南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11)审察考生缴纳复试费的状况。
(12)资格审察应在复试正式开始前完成(至少提前1天),资格审察不合格或不可以按需要提交指定材料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复试期间,学校将通过研招网考试报名信息与复试实考考生信息进行比对,确保考生身份真实有效,并留存备查。各培养单位在录取新生开学报到后,可按本单位学科设置、专业需要等进行二次复试、课程加试或随机抽查,不合格考生可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对于存在弄虚作假等紧急违规行为的,追究有关责任。
(四)复试考察需要
以提升选拔水平为核心,以选拔拔尖革新人才为导向,进一步健全分类选拔机制,提升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常识的学会与运用状况与其学术革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常识剖析解决实质问题的能力与职业进步潜力等。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复试的要紧内容和录取的要紧依据,重点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诚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专业素质和能力
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常识和应用技能学会程度,借助所学理论发现、剖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进步动态的认知与在本专业范围进步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革新精神和革新能力。
3. 综合素质和能力
主要考查考生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质工作表现等方面的状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状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五)复试过程规范需要
1. 依据选拔需要,复试阶段可综合运用应聘、笔试、上机、实验、实践操作等多种方法。
2. 复试内容涵盖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使用应聘形式的,应聘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 用抽题形式作答的,至少按参加复试考生人数两到三倍筹备题目,由考生当场随机抽取进行回答,已经用过的考试试题不再重复抽取。
4. 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5. 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在每一个考生的复试成绩单上无记名独立评分,其他人不能改动。
6.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考试报名专业有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能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法为笔试,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以《云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科目为准。
对考试报名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旅游管理(125400)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具体需要和方法,由有关培养单位自主确定。
7. 审计(125700)、会计(125300)、图书情报(125500)、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0)和旅游管理(125400)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培养单位在复试中进行,考核形式由各培养单位自主确定,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复试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其中外语成绩占20%(含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和听力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占80%。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考核成绩组成,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初试成绩网站权重可在50%~70%之间,对应的复试成绩网站权重在50%~30%之间,具体占比由各培养单位确定并提前公布。计算公式如下:
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其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成绩÷5)×初试网站权重+复试成绩×复试网站权重
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其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成绩÷3)×初试网站权重+复试成绩×复试网站权重
(八)复试结果公布
各培养单位应于本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复试结果报送研招办,由研招办审核后予以公布。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 实行责任规范和责任追究规范。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严肃处置违纪、违规事件。
2. 实行监督规范和巡视规范。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和巡视。
3. 实行录像回溯规范,对于重要环节与考生提出异议的问题重点进行抽查和检查。
4. 实行信息公开规范。复试分数线、复试工作方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准时公布。
5. 实行复议规范。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途径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8、体检
学校校医院在复试期间为考生提供体检服务,考生可按需选择,体检需要和步骤以校医院届时公布的有关公告为准。未在学校校医院体检的拟录取考生须在拟录起名字单公示后两周内向拟录取学院提交近3个月内二甲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相关需求另行公告。
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体检报告与未达到体检需要的,学校可按规定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各培养单位若对考生在视觉、视力方面有需要的,应在本单位复试录取推行方法中明确提出。
9、录取
我校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思想品德考核状况与身心健康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起名字单。
(一)录取原则
1. 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其在考试报名专业或研究方向的总成绩排名。若总成绩相同,根据复试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先完成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再拓展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调剂考生根据复试批次实行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如有考生舍弃录取资格,依次递补。
2. “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在专项计划内单独排名进行录取。
(二)信息公开
录取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在研究生院主页公示拟录起名字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保留入学资格
拟录取的考生如有特殊状况,可向我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推迟1年后再入学学习。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须依据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相关需求,在新生系统进行申请,详见《入学需知》。
(四)其他
对于不符合我校考试报名条件或调剂需要,违纪作弊或通过弄虚作假获得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不论何时,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10、联系方法及申诉途径
(一)学校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871-65033837
电子信箱:yuyzb@ynu.edu.cn
地址:云南昆明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明远楼303
学校纪检部门:0871-65033908
(二)各培养单位
详见《云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学院联系方法》(附件6)

附件:点击查询
1. 云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状况考查表
2. 云南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
3. 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应届本科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
4. 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往届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培养合同书
5. 云南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关政策知情承诺书
6. 云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学院联系方法
云南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3月20日
郑重声明
日前,社会上一些不法培训机构或个人,通过QQ、微信、邮件、微博等方法需要考生加复试群,组织开设考研复试辅导班、复试包过班、调剂包录班等,甚至宣称提供“人脉支持”,言称“包过、不过包退”或者“调剂包录”等,借助考生急于提升学习效率或想走“捷径”的心理,把国家研究生招生增量计划带来的录取率提高及考生个人努力成就包装成营业额向考生不真实宣传,借助信息不对称骗取考生钱财,从中牟利。
在此,云南大学研究生院郑重声明:我校研究生招生严格实行教育部有关政策,所有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信息均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云南大学研究生院(http://www.grs.ynu.edu.cn/)与“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公众号公布的为准,我校未授权任何社会机构、个人及网站发布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信息,未举办任何考试培训机构,也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拓展复试培训工作。
请广大考生切勿相信非法机构或个人发布的研究生招生不真实宣传,特别是“包过包录”的承诺,以免遭受非必须的经济损失,且贻误宝贵的复习时间。我校对考生由此遭受的所有损失概不予负责;同时,对于冒用以云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我校将保留所有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欢迎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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